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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双温暖的手~

安徽司法 2021-09-22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英模学习教育,选树推介一批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从即日起,“安徽司法”推出“身边的党员故事”系列报道。
人物名片
胡居彦1973年出生宿州市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
所获荣誉
  • 2016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标兵”称号
  • 201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1月22日,在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上演了这样温情的一幕。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紧紧握着胡居彦的手说:“胡主任,您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哪!”

胡居彦有一双温暖而有力的手。在群众遇到烦心事、疑难事时,胡居彦会及时伸出援手,用法律武器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让农民工不“忧薪”

胡居彦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接触最多的民事案件就是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的特点是拖欠工资的主体复杂、证据往往缺失。为了让农民工兄弟不再“忧薪”,胡居彦的处理思路是提起诉讼和诉讼外调解并重。

1月18日,朱某某等18位民工找到他求助。经了解,是灵璧县某建设项目承包方拖欠朱某某等18位农民工工资近50万元。胡居彦接手此案后,立即向工程的承包方和工地项目经理致电了解情况。原来,工程的发包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开工建设,遭到行政处罚后停工,导致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

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胡居彦一边以工程的发包方为被告,代理18名农民工准备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边向工程的承包方讲解法律规定,希望他们尽快筹措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过不懈努力,所有工资款在1月22日由承包方全部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农民工兄弟收到工资后,感激万分连声道谢。擎“公平正义之剑”

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胡居彦手持“公平正义之剑”,保障司法人权。受援人王某某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胡居彦提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主要证据不足、鉴定意见自相矛盾等意见,得到法院采纳。后来,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近年来,胡居彦积极推动当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在法院、看守所、检察院设立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编织“惠民便民网”

在胡居彦看来,近年来实施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犹如一座政府和百姓之间的连心桥。为了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民,胡居彦推动灵璧县在19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都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且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帮扶范围;为了让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都成为“合格产品”,避免出现“残次品”,他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案件回访机制、组织旁听庭审、开展案卷评查,促使法律援助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提高,擦亮惠民品牌。灵璧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5年来,胡居彦本人办理300余起法援案件,为6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每年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赢得了受援人的尊重和爱戴。

来源:《安徽法制报》  宿州市司法局

编辑:夏滨 刘昌宇

审核:欧元军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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